温岭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入选省级试点(温岭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温岭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入选省级试点(温岭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正式印发《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下称《方案》),明确了民政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大改革创新清单、专项改革试点单位及项目。其中,温岭市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入选“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专项改革试点项目。

《方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注重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注重向农村、基层倾斜,向26县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进一步推进民政事业区域协调和城乡一体发展,形成全域一体、全面提升、全民富裕的均衡图景。浙江计划到2025年,高水平建成精准保障、幸福颐养、人人慈善、和谐自治、暖心服务“五个标杆区”,为共同富裕社会体系下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省域范例。

截至2020年底,温岭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8.6万人,占温岭市总人口的23.4%,80周岁以上老年人4.76万人。目前,温岭市共有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89家,居家养老服务专业组织12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对象6000多名。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居家养老,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从无到有的转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温岭市从2014年开始创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到2017年,实现了社区全覆盖。2018年开始,温岭市创建镇(街道)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已经实现各镇(街道)全覆盖。”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温岭市是台州市内首个推行养老服务补贴社会化服务的县(市、区),最早引入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模式,通过深挖社会资源,指导物业公司、养老机构、培训评估机构等转型升级,培育扶持了10家本地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形成了居家养老服务良性竞争格局。

下阶段,市民政局将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从增加供给、优化服务、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强化保障等方面出发,有效整合政府、社区、市场和家庭四个主体力量,探索更加有效、合理、科学的措施,逐步实现居家养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全力创造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示范区。

(来源:温岭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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