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公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

“老有所养”不仅是一家一户的家务事,更是各界关注的社会问题。着眼于沈阳市老年人和家属的迫切需求,沈阳市在100个社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依托社会力量向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失智、贫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老年人提供理发、助浴、送餐、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助行、起居照料、失禁清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9项免费居家养老服务。1月18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沈阳市将试点范围扩大到200个社区,现正式面向社会公布。

老年人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需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到试点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要件:

普惠型人群——

1.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证;

经社区、街道、区(县、市)民政局审核通过的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小时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关爱型人群——

60周岁(含)以上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失智老年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证,并按照民政部门安排接受老年人能力评估;

经社区、街道、区县(市)民政局审核通过的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0-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另外,已申请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无需重复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为审核通过的老年人送上一张“沈阳养老服务卡”,老年人或家属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通过“沈阳养老App”线上点单或拨打服务组织联系电话,预约好上门服务时间和服务项目,就可以在家“坐等”专业的服务人员上门了。200个试点社区享受待遇资格申请工作现已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快去社区申请吧。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

记者徐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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