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发布第二批居家养老类市级标准(宜昌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

来源:三峡晚报

三峡晚报讯(全媒首席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吴姝璇 杨世楚)记者3月1日从宜昌市民政局获悉,经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市民政局组织市社会福利院主持研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规范》《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规范》3项市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这是宜昌发布的第二批居家养老类市级地方标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提出,中心应设置生活照料、康复、文化娱乐、餐饮等功能区,宜配备休息室、浴室、餐厅、康复室、活动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功能用房,各功能房可合并使用。休息室宜与康复、娱乐等用房做必要的分隔,餐厅与卫生间、垃圾站等污染源的距离不宜小于15 米,且不宜设在污染源的下风侧。

《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规范》提出,应根据老年人生理、心理、饮食需求及营养学要求设计食谱,并根据季节更替和老年人的需求定期更换菜谱。对因常见病(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嘌呤)等原因而有特殊饮食需求的老年人应有针对性配餐服务等。

为满足有需求的老年人就近享受优质养老服务的愿望,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办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着力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新样板,主导研制了包括此次颁布在内的6项省市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为全市乃至全省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提供了经验和理论支撑。

宜昌市民政局将持续深化标准化建设,实现标准化建设由个别经验向行业规范延伸,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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