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江西省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江西省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涂文华报道:12月17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民政厅召开《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记者了解到,《条例》已于11月19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截至2020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762.48万人,老龄化率16.87%,人口老龄化趋势正由轻度向中度快速迈进,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扶持政策不健全、市场活力不足、人才支撑不够、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日益凸显,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关于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条例》共十章八十四条,包括总则、设施规划与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扶持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条例》着力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服务供给、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综合监管,为江西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将养老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设区的市、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中心。

《条例》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医养康养结合作为重中之重,注重协调发展,优化多元供给。明确在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规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服务内容、运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对养老机构登记、运营管理、价格收费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规范性要求;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发展多种新兴业态。

此外,针对养老服务发展用地难、用钱难、用人难等问题,《条例》规定,加强设施规划与建设,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融资支持,健全人员培养和激励政策。

在扶持保障方面,明确了资金保障、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减免等系列扶持措施,统筹整合多种发展要素,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动力。在监督管理方面,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并从监督检查、标准体系、投诉举报等方面细化监管措施,构建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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