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俗称社保)按农民、企业职工、公职人员分了很多类,并设置不同的缴费档次,这对调动各类人员的缴费积极性,提升社保覆盖面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社保制度的设置时没有考虑到我国有相当多的人其身份是频繁转换的实际情况,造成社保在各类人员转换中,尤其是在农民与企业职工身份转换中存在着难以逾越的壁垒,导致很多农民工在打工时不敢缴纳社保。
不要说是农民工年轻时不愿意按企业职工身份缴纳社保!不是他们不愿意,是他们不敢!
因为不管他们是初中毕业还是高中毕业后出去打工,按现有的制度,他们必须按企业职工身份缴费满15周年才能在退休时享受企业职工养老金。如果到退休时,他们累计按职工身份缴纳的社保不满15周年,就只能退还个人缴费部分,而企业缴纳部分就充公了,进入了统筹。
因为打工终究还不是很稳定,刚刚步入打工行列的年轻人,能在工厂做多久,谁的心中都没有数。是将有限的钱缴纳社保再到40年后拿回一个零头,还是现前就放入自己的口袋,敢冒险的人不多。这应该是目前3亿多农民工,大多不缴纳社保的一个重要因素。
社保制度设计上的隐形壁垒,与我国城市化,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的大趋势不相符,大量农民工不缴纳社保不但造成我国社保基金缺口日益加剧,也让解决占我国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近乎无解。
今天,人的身份再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人的一生中可能有当兵的经历,可能曾经是农民,也可能会变成企业职工,也有可能变成公职人员。在各类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还存在明显差异时,制度设计上首先应该适应身份多变的现实,这就是与时俱进。
比如说,同样是服兵役,城市的兵计算缴费工龄,农村的兵不算。很不合理。跃然后来出了一个补救的办法,但没有上升到制度层面作修改。
实际上,解决的方法并不复杂。
缴费满15周年才能享受养老金的大原则不需要改变,甚至还可以延长到20周年或30周年。但前提是到退休时你当兵的时间,当农民的缴费年限、当工人的缴费年限、当公务员的缴费年限总和要达到最低年限。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按当兵、工人、农民、公务员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分别计算后加总。
这样做,农民工就不会担心因为自己不能在企业打工满15周年,年轻时缴纳的社保大部分会被统筹掉。
如果每个人当兵的时候按当兵计算养老金,打工的时候按职工身份缴纳社保,回家种田时按农民身份缴纳社保,当公职人员的时候按公职人员缴纳社保。只要有缴费,就是为自己老的时候提供一份保障。
现有的制度,某农民,年轻时按企业职工身份缴费10周年,并按农民身份缴费30周年,60岁退休时按企业职工身份缴费的10年只能退回个人缴费部分(大概是缴费总额的三分之一),按农民身份享受100元左右的养老金。
如果打破身份壁垒,按各种缴费身份分别计算再加总,那么按职工身份缴费的10年有养老金800元左右,胺农民身份缴费的30年有养老金75元左右,他的养老金总额为875元左右。政策公开了,账自己去算。我想绝大多数年轻人只要打工的企业会为他们缴纳社保,他们是不会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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